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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,曾經戀上一個像福山雅治的男人。

並非說他長的像福山雅治,是暗喻對我來說,他就像福山雅治般遙不可及。我跟他,想法不同、興趣不同、個性不同、喜好不同、環境不同....,差異點多到不勝枚舉,我想唯一有相同的,就只有我們都是人吧。

我相信,兩個人之間的差異或許會讓感情多波折,但只要有心的話,這根本無關緊要,甚至可能這些差異點反令兩人互補相合。不過關鍵是,如果對方不把你當成一回事,這就很有問題了。

既然如此,那我幹嘛不長眼的煞到他。只能說,人在低潮時猶如溺水,是很容易誤把朽木當浮木緊抓著不放。但有常識的人都知道,如果溺水,最後還是得上岸才能獲救,何況是緊抓一點都不牢靠的朽木,長期來說對自己一點好處都沒。

S友人曾說:要放棄一段感情是需要勇氣的。因此,我這段溺水歷時一年才爬上岸來,這麼久我還能活著,我也十分訝異。不過,在載沈載浮的這段期間,我喝到了不少臭水,這倒是真的,也差點把自己泡爛了。

會覺醒的原因其實很簡單,就發現這朽木只是把你當成一個臨時的停靠點,根本不希罕你的存在,甚至當成阻礙物,畢竟他最終的目的還是大海。套句彭羚《囚鳥》中的歌詞:「我像是一個你可有可無的影子」。只是那種被利用的感覺,真的很不好。但自己會沈淪,也不能撇清責任,我自己身上也有問題,終究就是看不清、放不下吧。

事過境遷後,才發現一切都是迷障。講白話一點,如果一個人把你當成屁,那你又何必把他當成寶對待呢?

至於那個像福山雅治的男人下場如何?我把他踹到一旁擱淺去了,畢竟決裂對我來說沒有必要,只要把他定義為一個一分熟的朋友,就是那種在路上遇到會打招呼,MSN上想到時才偶而哈啦一下。除此之外,就啥也不是了。

鯨註:福山雅治對不起,我把你跟一個爛男人放在一起做比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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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ing07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